各设区市人社局、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高质量推进播音主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有关规定,拟对福建省播音主持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进行调整,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符合条件人员推荐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播音主持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专业影响力较大、社会认可度较高;
(三)长期从事播音主持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能够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五)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积极参加评审工作;
(六)推荐入库委员,应取得主任播音员职称2年以上,或播音指导职称;
(七)在职在岗(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不作为入库对象。
二、推荐程序
各设区市、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组织开展入库委员人选推荐工作。
(一)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填写《福建省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省广电局官网下载)一式两份;
(二)所在单位根据人事隶属关系将推荐表和推荐人选职称证书复印件提交设区市或省直主管部门职改办审核。
(三)设区市或省直主管部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统一填写《福建省播音主持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人员花名册》(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省广电局官网下载),于4月26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花名册》和推荐人选职称证书复印件寄送至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并通过电子邮件同时发送上述材料电子版和PDF扫描件到省广电局人事处邮箱fjsgdjrsc@163.com和省人社厅事业处(省职改办)邮箱fj87856021@163.com。
联系电话:省广电局人事处0591-88116519;
省人社厅事业处(职改办)0591-87856021。
附件:1.福建省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
2.福建省播音主持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人员花名册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福建省职称改革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