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福建省广播电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中心工作,聚焦行业特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一、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2023年,省广播电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等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聚焦新福建建设宏伟蓝图和“四个更大”重要要求,突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敢于斗争,扎实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治工作,着力为全方位推动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依法治省各项部署
1.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我局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等作为重要内容,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支部党员会议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并及时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用好用活“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等,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个人自学,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强化工作保障。我局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工作,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内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年度考核述法制度,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及工作方案精神,落实推动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法治建设、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等情况进行述法。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3年工作任务,坚持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针对我局牵头落实或参与配合的目标任务,制定印发《2023年全省广播电视法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各项工作。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有效发挥法制工作机构的作用,贯彻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落实局议事决策规则,重大事项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坚持“凡是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府协议合同签订、行政争议解决需事先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原则,2023年局法律顾问共审核各类合同、协议等文书125份。加强法治经费保障,坚持将立法、普法、执法和法律服务等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行政经费预算,2023年共安排8万元工作经费,为法治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强化依法立法,推进法治体系建设
1.健全完善行业管理制度体系。配合国家广电总局做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管理规定》《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等修订工作,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工作。及时开展相关制度制定和政策梳理,强化政策引领,2023年共制定《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公布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中共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党组关于印发<局机关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办法>的通知》等2份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推动新时代福建电视纪录片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广播电视领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4份政策措施。
2.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和清理工作。严格施行《福建省广播电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要求,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报备工作,不断严格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性审核流程,全力做到应审必审。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及相关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做好省级涉及民营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以及涉及行政复议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等。做好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共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4份,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9份,并在局门户网站予以集中公开发布。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专项清理工作等,共排查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57件,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35件,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情形。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事项清单。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省级认领工作,梳理发布《福建省广播电视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福建省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并及时调整更新“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行政许可事项标准。二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施行广电领域非公有资本准入负面清单,落实“非禁即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五级十五同”有关涉企行政许可事项的对应关系,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积极推进我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工作,做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调法调规事项的落实工作,以及厦门综合改革试点涉省级赋权事项相关工作,不断优化涉企服务和营商环境。
2.优化政务服务水平。一是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认真实施“即办件”的“首席代表制审签制”,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深度、承诺时限、跑趟次数等标准,推进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目前,我局89项政务服务事项中,审批权限为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60%;“一趟不用跑”事项数量达88项,占全部政务事项的98.9%,平均跑动次数降至0.01次;Ⅳ级“全程网办”政务服务事项数量达38项,占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的42.7%,有效为企业和群众节省了办事时间。二是优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我局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并按标准调整规范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更新办事指南,日常致力于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着力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批。积极改进窗口服务,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持续健全和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2023年我局共办结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844件,所有审批件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按时办结率100%;共公布行政许可信息472条,解答群众来电咨询服务事项1700余次,办理的服务事项评价未出现差评情况;据“省网办”统计,办结事项被评价数1339条,满意率达100%。三是加强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和电子证照运用。做好“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信息接入工作,健全数据汇聚接口每日例行检查、数据业务管理、电子证照管理等内部机制,实现数据实时、完整、准确汇聚。推进省政务服务总线系统及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与我局一体化协同办公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做好国务院垂管系统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涉我局相关系统对接工作,不断提升数据共享汇聚质量。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库运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电子证照生成工作,从证照格式、模板、信息等方面确保电子证照合规生成,并在部门审批服务办件中实现免于提交纸质证照、应用电子证照作为办事材料。据统计,2023年我局向省政务数据汇聚平台推送行政许可数据1480条,推送信用承诺信息和信用承诺履约践诺情况信息各608条,向省级证照库推送电子证照1972张(含批文33张)。
3.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一是积极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应用推广工作。组建局一体化执法平台专班,积极推进一体化执法平台涉我局相关任务,梳理我局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裁量事项等执法要素,完成广电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确认工作及非税票据系统执法事项和财政收费项目初始化配置工作,并推动使用执法办案系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二是持续开展网络视听核查处理工作。严格查处违规网站,定期开展网络视听不良信息巡查,加大查处力度,紧盯涉黄涉非网上传播问题,严厉打击网络有害信息传播行为,不断净化网络环境。组织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全省网络视听持证网站敏感信息进行监测巡查,共核查发现网络视听不良信息巡查线索142条,巡查发现3个持证网站4条涉及落马官员信息数据,均已完成整改。开展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IPTV,以及移动OTT完成全部60项整改要求,全省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持续推进境外卫星电视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做好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卫视节目的审批和监管,持续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全年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13295人次,查处并拆除非法设置的卫星接收设施1821座,收缴非法卫星接收设施130套,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7万余份。四是持续开展广告巡查工作。严格广播电视广告每周巡查制度,2023年共完成全省69个省、市频道频率48轮广告巡查,下达《核查整改通知书》11份,核查整改违规广告82条次。。
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于2023年4月制定印发《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广〔2023〕84号),对今年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完善2023年福建省广播电视局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和推进时限,并督促全省广电行政部门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采取派单制、直管制、分级制等方式,序时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我局已如期完成2023年省级抽查事项,共抽查对象29户,并已将抽查结果通过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对外公布。二是深化监管方式创新。完善“互联网+监管”,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及时将年度省级监管检查事项数据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托国家系统风险预警开放平台及我省“互联网+监管”风险预警模型,研究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机制,加强我省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处罚等信息和司法判决、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信息的关联整合。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1.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福建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根据《2023年全省广播电视法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推动年度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机关内部学法活动、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等工作开展。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成立局“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队,举办《学思践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3期法治专题讲座,有力推动党员干部职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于11月29日举办2023年全省广播电视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设置法治专题讲座、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及常见问题、行政审批业务规范等多项课程,局机关有关职能处室业务骨干和各设区市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有关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近40人参加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2.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行业优势和普法阵地作用,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广播电视系统普法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抓紧抓实,组织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平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宪法宣传、民法典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主题法治宣传和重要时间节点的法治宣传活动。及时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督促全省广电系统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有关2023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相关部署,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指导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型媒体平台作用,宣传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建设深入行业、深入人心。据统计,2023年,我局共协调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东南卫视等省级主频道等播发法治宣传新闻报道165条次、普法教育宣传片25条次。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播发普法宣传,如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集中报道《福州多部门协同共治 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新闻专题、12月4日“宪法宣传周”活动等,充分报道全省各级加强群众性普法活动成效;深入报道各地法治宣传经验做法,如《福建卫视新闻》等主要新闻栏目播发《福州市首个青少年税收普法教育基地正式启用》等信息;做好专题栏目及专题直播活动,《法治福建》栏目共制作播发儿童保护、噪音治理、家庭教育促进法等9期专题节目,开展“擦亮眼睛 守护幸福”文旅执法普法公益演出、“扫黑除恶 清风正气——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公益活动等直播,在线观看人数近100万人次。协调省级新媒体平台海博TV制播法治宣传图文视频报道2万余篇(次),推出《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专题,累计点击量超过800万;发布《2023年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总决赛》《国新办“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系列直播等二十余场网络直播,全网观看量约1300万人次。协调省广播影视集团相关频道、频率安排全天优质时段做好普法主题公益宣传,先后排播《藏在照片里的秘密》《民法典》等普法类公益广告5条,播出1100多条次,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省广电局将继续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等有关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一)持续推进学法普法工作。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重要时间节点、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以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为契机,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各种媒介,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宣传贯彻落实,组织开展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省广电系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工作能力。
(二)持续推进行业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继续配合国家广电总局做好有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定修订工作,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做好我局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以及各类合同的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备案审查工作。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我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及有关审批权限试点下放工作,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及时调整修订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及政务服务事项。继续研究优化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进一步简化部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减少申报材料,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继续做好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及政务信息系统对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双告知”数据推送及共享对接工作,确保数据实时、完整、准确汇聚。
(四)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做好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应用推广工作,充分利用一体化平台执法办案系统,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执法和监管工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相融合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加强上下协同、综合监管,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覆盖的高效监管格局。继续提升监管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推进审批与监管衔接,推动实施信用约束和部门联合惩戒,确保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