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演艺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意见征求 > 正文

2023年上半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换发情况通报

时间:2024-05-22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换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相关事宜的通知》(闽广〔2022〕285号)要求,在各设区市局的配合下,我局今年上半年已完成9批次737家持证节目制作机构换证年审工作,为符合换证要求的670家机构重新制发新证。具体审核情况已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布。我省大部分持证节目制作机构能积极主动参与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审换证工作,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许可已到期的机构未提交换证审核材料(名单见附表)。

  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换发事宜已列入行政许可事项,后续我局将不再组织集中审核换证。请附表中的节目制作机构在2023年7月底前,其他节目制作机构在许可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或届满后2个月内,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直接向省广电局提交延续审批预审材料,系统预审通过后,再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省广电局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591-88116506。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许可延续,其持有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自动失效,我局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未提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换发审核的机构名单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传媒机构管理处周艺芳,联系电话:88116536)


原文链接:http://gdj.fujian.gov.cn/gkai/tzgg/202307/t20230703_6197197.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2023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共筑...

下一篇:2023年6月第二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换发审核情...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演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农商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演艺法治网 y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