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换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相关事宜的通知》(闽广〔2022〕285号)要求,经持证节目制作机构申请、设区市文旅(广电)局初核、省局审核,现将2023年5月第一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换发审核情况予以通报(详见附表,共114家)。其中,海峡世纪(福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等76家持证机构审核合格,同意其换发申请;厦门特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38家持证机构,因许可有效期到期后(2023年2月28日前到期)未按规定提交换证申请,其许可自动失效。
附件:2023年5月第一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换发审核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