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省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从严做好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工作,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省广播电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日前联合制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指导意见》针对当前我省广播电视广告播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提出三方面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专题广告管理。严禁播出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广告;严禁以任何节目形态变相发布违法违规广告;严禁播出超时超长的专题广告。二是进一步规范医疗养生类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严格医疗养生类节目备案管理;严格对医疗养生类节目进行审核;严禁医疗养生类节目变相发布广告;严禁节目中间存在宣传或联系电话等信息。三是从严从紧做好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整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各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就从严从紧做好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整治工作,作出有针对性的部署和安排。
为推动《指导意见》在各地各部门落地落实,省广播电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联合制发方案,决定于4月10日至7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百日行动”分部署整改、集中整治、督查总结三阶段进行,重点整治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及财产安全的医药广告及医疗养生类节目,依法查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省广播电视局将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采取加强监测、共同约谈、实地督导、联合执法等方式,切实加大全省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各地各相关机构严格落实广播电视广告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广告的高压整治态势,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广告播出行为和播放秩序,营造良好广播电视广告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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