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做出的“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张国清书记指示批示要求,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和巡视整改“回头看”反馈意见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广告播放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树立辽宁形象,10月12日,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全省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省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农涛,省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向阳出席会议。省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红莉主持会议。
会议公布了《全省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自2021年10月起至2022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整治范围是辽宁广播电视台各频率频道及各市县级广播电视台。重点查处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商业广告。包括带有政治性错误、涉性、国家广电总局明令禁播、社会反应强烈的违规药品、保健品、医疗广告及医疗养生类节目等8项整改内容。同时,提出商业广告播出总量均衡配置,专业节目播出比例达标,加大公益广告播出3项规范播出内容。
刘向阳同志在做动员讲话时指出,此次会议和即将开展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和巡视整改“回头看”反馈意见落实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全省广电系统要在省委宣传部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广电优势,做好广播电视宣传,努力打造我省良好营商环境,树立辽宁良好形象。
农涛同志在讲话中强调指出,省委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我省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违法违规问题,省委国清书记多次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刘慧晏同志也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专门就会议和专项行动听取了省广电局汇报,要求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铁有痕的劲头,坚决整治违法违规广告刊播问题。他强调:开展违法违规广告专项集中整治不仅是全省广电系统进一步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具体举措,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落实”的具体行动。对规范我省广告播放秩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树立、宣传辽宁形象有着积极的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聚焦重点工作任务,依法依规整治违法违规广告。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察,确保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辽宁广播电视台、沈阳广播电视台、大连广播电视台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了相关发言。
全省14市党委宣传部门分管领导,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近49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