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广电局,云南广播电视台: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中华文化广播电视传播工程”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3〕53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请各州市广电局组织指导所辖区域内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积极申报,完成初评筛选后统一汇总报省广电局。云南广播电视台直接向省广电局报送。由省广电局择优向广电总局集中申报。
二、请各单位认真填写2023年度“中华文化广播电视传播工程”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基本项目不得更改,表格大小可自行调整),已完成部分录制的节目,可提供1期mp4格式标清样片1个(存储介质为U盘)。4月12日前,将有关材料一并寄送至省广电局宣传处。(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182号,联系人:张晶,电话:0871—65344827;邮编:650031)。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