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其中“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制作、发行、交易、播映、出版、衍生品开发、版权保护、监管及相关技术开发应用”“互动视频、VR视频、沉浸式视频、云游戏等高新视频开发和应用”“超高清、云转播开发应用”“高新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智慧广电建设、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广播电视数字化、有线无线卫星广播电视网智能协同覆盖、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智能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国家文化专网及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卫星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建设,应急广播电视系统建设”“演播室设备、音视频编解码设备、音视频广播发射设备、数字电视演播室设备、数字电视系统设备、数字电视广播单频网设备、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产品、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等内容纳入鼓励类目录。其中,“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互动视频、VR视频、沉浸式视频、云游戏等高新视频开发和应用”“超高清、云转播开发应用”“高新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国家文化专网及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等为首次纳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纳入鼓励类目录的内容得到进一步拓展,为壮大广电视听领域产业投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了重要政策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