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演艺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转发《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品种表(2024版)》的通知

时间:2024-06-13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广播电视站,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吉林广播电视台、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省局直属相关单位:

  现将国家广电总局近期发布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品种表(2024版)》(广电发〔2024〕2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严格落实广电总局入网认定管理要求,在设备采购中严格使用入网认定设备产品,不得采购使用未获得入网认定证书的设备器材。

  

  附件: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品种表(2024版)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6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gdj.jl.gov.cn/zwgk/tzgg/202406/t20240613_892053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关于举办第二届“小蝌蚪”动漫大赛的公告

下一篇:关于做好《视频浅压缩编码 第1部分:超高清视频分层编码》等六...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演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农商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演艺法治网 y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