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文厅日前发布通知,正式启动第六批海南省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工作,申报阶段自即日起至6月20日。成功评定为“金宿级”和“银宿级”的民宿将分别获得2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根据通知要求,申报的乡村民宿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与要求,依法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照和“海南省乡村民宿备案登记回执”。同时,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的土地和房屋使用证明、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
通知还要求,申报的乡村民宿经营用乡村民宿单栋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高度不超过3层,客房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提供餐饮的民宿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健康证等复印件。
本次评定分申报阶段、评定单位确定、开展乡村民宿培训工作、等级评定阶段等四个阶段。各乡村民宿向市县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报,经初核后报至省旅文厅,最终将确定不超过30家“金宿级”和“银宿级”参评单位。省旅文厅将组织专家通过现场检查、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金宿级”“银宿级”乡村民宿进行评定。根据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有关文件规定,新评定的高等级民宿将获得相应奖励。
原标题:我省开展第六批乡村民宿等级评定
记者:祝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