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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市市区级广播电视广告监听监看服务比选邀请公告

时间:2024-06-17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一、比选项目名称:北京市市区级广播电视广告监听监看服务

  二、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副中心达济街5号院

  3.采购单位联系人: 谢老师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55565354

  三、采购需求描述及成果技术要求

  1.采购需求:提供北京市级广播电视广告日常监管数据服务。

  2.成果技术要求:一周一报(电子版),要求全面、准确、专业。

  3.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

  四、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项目预算:44万元;拨付方式:财政拨款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选程序安排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单位应于2024年6月21日 17时前(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递交相应文件(一式三份)至通州区副中心达济街5号院2号楼322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无效。所有投标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招标人,且投标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面拆封。

  2.提交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比选申请表;(见附件)

  (4)以往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5)报价单(包括明细);

  (6)供应商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供应商自认为可提高自身竞争优势的其他证明材料。

  3.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副中心达济街5号院2号楼

  4、评审

  在投标截止并符合招投标相应要求后,采购人将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小组适时组织开标评审。评审小组比选评审后,当场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要求及时公示。

  

   附件: 1、供应商比选申请表附件: 2、比选评审评分表


原文链接:http://gdj.beijing.gov.cn/zwxx/tzgg2/202406/t20240617_3716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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