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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举办“OTT+直播电视”执法实践培训班暨召开治理广播电视信号传输秩序工作推动会

时间:2024-06-28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视直播频道业务秩序的通知》和《全国酒店电视操作复杂专项治理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文化执法人员对“互联网+直播电视”的认知和治理违规传输广播电视信号行为的能力,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于2024年6月19日至21日举办了“OTT+直播电视”执法实践培训班。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40余名队员及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4名队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期间,介绍了总队2024年调研课题《“OTT+直播电视”执法实践与思考》的工作进展情况,邀请广电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市目前广播电视传输方面的专业知识进行授课,安排了《文化市场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与要义》《治理电视前端设备案例剖析》和现场执法示范教学。通过培训,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本次“OTT+直播电视”培训课题非常新颖,专业知识讲授扎实,执法操作实务利于实操,提高了辨别和治理违规传输广播电视信号设备与执法工作能力。

  

  

  培训期间,同时组织召开了“治理广播电视信号传输秩序工作推动会”。中国广电天津网络有限公司、7家酒店管理集团代表、12家天津星级酒店代表及所有参训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学习传达了《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的通知(广办发网字〔2011〕181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视直播频道业务秩序的通知》(广电办发〔2023〕278 号)及天津市广播电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酒店宾馆等住宿业单位电视信号传播秩序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会上,总队布置了下一步开展治理全市违规传输广播电视信号方面的执法工作,同时为营造酒店业良好营商环境,总队明确表示杜绝执法“一刀切”的模式,按各酒店实际合同履行期限有序推进全市违规传输广播电视信号治理工作。

  下一步,市、区两级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查处信号来源,规范违规传输广播电视信号等行为,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


原文链接:https://whly.tj.gov.cn/XWDTYXWZX6562/gzdtnew/202406/t20240626_6661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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