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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印发细则 明确运营这五项重点赛事最高可获1550万元奖励

时间:2024-07-19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7月17日,记者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印发《海南省五项重点体育赛事活动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奖励细则》)通知获悉,运营五项重点体育赛事活动最高可获1550万元奖励。

  为激发市场主体共同打造海南重点品牌体育赛事活动,持续推动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以体育赛事为载体将“流量”转化成经济“增量”,促进经济全面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南省商务厅联合印发的《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文体旅商展联动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结合实际制定了《奖励细则》。

  奖励范围为: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环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海南(三亚)马拉松赛、海南高尔夫球公开赛、国际旅游岛帆板大奖赛(以下简称五项赛事)等海南省重点系列品牌体育赛事活动。奖励对象为通过《公开征集五项重点体育赛事活动运营单位实施办法》确定的五项赛事运营单位。

  《奖励细则》指出,对完成五项赛事的具体办赛要求并实现绩效目标的运营单位给予奖励,其中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一次性给予奖励最高1550万元;环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一次性给予奖励最高700万元;海南(三亚)马拉松赛一次性给予奖励最高600万元;海南高尔夫球公开赛一次性给予奖励最高780万元;国际旅游岛帆板大奖赛一次性给予奖励最高350万元。

  不予奖励的情形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成总体绩效目标低于百分之六十(不含)的。二是运营赛事期间,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舆情、安全责任事故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是有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行为的。四是兑付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如何申报兑付?《奖励细则》称,运营单位于赛事结束后在“海易兑”平台提交奖励申请材料,并提供由海南省体育赛事中心选定的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评估公司提交的赛事评估、审计报告等材料,经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组织专家对赛事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兑付。兑付在公示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此外,运营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并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原标题:海南印发细则 明确运营这五项重点赛事最高可获1550万元奖励

  记者:陈望 实习生:李舒卉

  


原文链接:http://lwt.hainan.gov.cn/ywdt/gdty/202407/t20240717_36994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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