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吉林省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我局起草了《吉林省广播电视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清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修改意见。
意见征集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止。修改意见可以以书信形式邮寄至: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吉林省广播电视局政策法规处(邮编:130033,信封注明“征集意见”),或发送至电子邮箱:sgdjzcfgc@126.com。
特此公告。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