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广播电视局,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各节目制作机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
依据《云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创新创优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拟开展2024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创新创优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一)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电视动画片。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讲好5个故事”,聚焦“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和“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大力发展“三大经济”、“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等重大选题,以及云南红色资源、民族文化资源、云南特色元素等方面题材的剧本、完成片进行扶持。
(二)广播电视节目。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讲好5个故事”、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建设、对外传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题材的纪录片、广播剧、理论节目、文化类节目及经济类、道德建设类、生活服务类、科教类、乡村振兴类、法治类、妇女儿童、应急广播等公益节目创作播出进行扶持。上半年组织开展的2024年度“大喇叭 小故事”应急广播日常宣传优秀作品征集展播节目纳入扶持。
(三)网络视听节目。重点对党的理论宣传阐释、新中国成立75周年、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建设、廉洁文化、对外传播、“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等主题的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微电影、网络微短剧、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短视频(非新闻类)、专题类网络栏目、网络音频节目等原创网络视听作品完成片;省广电局主推并进入实施阶段的重点主题宣传项目或剧本;获得2023年第三季度以来的省广电局季度优秀及其他推优网络视听作品统筹纳入该评选活动。
(四)公益广告。重点对法治、税收、敬老养老、健康教育、生态文明、生物多样、民族团结、“一带一路”建设等主题类已完成的公益广告作品或正在创作待拍摄的创意文案,包括广播类、电视类原创作品及原创创意文案进行扶持。2023年组织征集的公益广告评选项目一并纳入本次扶持评审。
(五)媒体融合典型案例。2024年上半年组织申报的云南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纳入本次扶持,不再另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扶持的项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对外讲好中国故事,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具有云南特色。
(二)申报单位是具有合法资质的云南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持证和备案机构、院校。
(三)以合作作品申报,须由一家单位为主进行申报,并得到合作者或权益所有者书面授权。
(四)项目申报单位须保证对作品依法享有相关的著作权,无知识产权争议,无其他侵权情形。作品权利是多方所有的,须得到所有权利人的书面授权。
(五)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时应当书面承诺项目资助方对作品享有使用权、荣誉权等双方约定的权益。
(六)扶持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应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播出的作品。
(七)扶持的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电视动画片剧本应为近2年来报经广电总局规划备案且未参加过扶持评审的作品;扶持的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网络动画片完成片应为取得发行许可证且未参加过扶持评审的作品。
(八)实行限额推报。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每个州(市)广电局、云南广播电视台推报项目各不超过10个,省级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驻昆节目制作机构等报送项目不超过5个。公益广告不受限额。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负责,须签署单位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一式6份,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电子版、作品统一拷入U盘一式2份(网络视听作品要提供网盘链接)。所有申报材料均不予退回,请自行备份。
四、工作程序
云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统筹组织项目评审工作。
(一)初评。各州(市)广电局及云南广播电视台、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云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初评推荐。其他省级机构或单位直接按要求向省广电局申报符合条件的作品。
(二)复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广电局电视剧处)在评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汇总初核作品,协调组织扶持项目复评,并提出扶持资金建议。
(三)定评。评审委员会召开定评会,对复评结果及扶持资金建议进行研究后,报省广电局党组审定扶持项目名单及扶持资金分配方案。
(四)公示。在省广电局门户网站上对扶持项目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扶持项目结果,并下达资金;公示有异议的,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并报评审委员会仲裁,确有问题的,不予扶持。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日期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送方式
项目申报材料以中国邮政快递(EMS)寄达: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182号(云南省广播电视局),邮政编码:650031。
项目申报类别具体咨询及报送联系方式如下:
(一)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电视动画片。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电视剧处周西琳,联系电话:0871—65328151;
(二)电视纪录片、广播电视节目等。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宣传处张晶,联系电话:0871—65344827;
(三)公益广告等。联系单位及联系人:传媒机构管理处蒋合松,联系电话:0871—65514775;
(四)网络视听节目。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文松柏,电话:0871—65343550(网盘链接可发至邮箱53912574@qq.com)。
七、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广电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好辖区内各类别精品项目的审核、推荐、申报工作。
(二)申报项目要坚持高质量高标准,强化精品意识、创新意识,体现新时代云南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的实力和水准。
(三)严把申报项目的政治方向关、创作导向关、艺术价值关,立足推出精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公平公正评审推荐项目,确保公信力和权威性经得起各方检验。
附件:1. 2024年云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创新创优扶持项目申报表(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电视动画片)
2.2024年云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创新创优扶持项目申报表(纪录片、广播电视节目)
3.2024年云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创新创优扶持项目申报表(网络视听节目)
4.公益广告作品扶持项目申请表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