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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山西优秀电视剧奖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8-26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广播电视局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山西广播电视台,山西影视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我省电视剧艺术创作繁荣发展,按照省委宣传部文艺评奖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决定组织开展首届山西优秀电视剧奖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唱响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讲好中国故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

  (三)强化精品意识,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四)违法失德人员及其参与主创的剧目严禁参评。

  二、评选类别

  电视剧

  三、评选范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由我省颁发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并在省级以上电视频道或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播出的电视剧。

  四、表彰名额

  表彰名额共9个,其中优秀电视剧奖5个,优秀导演奖、优秀编剧奖、优秀男演员奖、优秀女演员奖各1个。

  五、评选和奖励

  (一)征集作品

  具有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机构直接向省广电局申报。

  (二)评选工作

  1.省广电局成立山西优秀电视剧奖评选委员会,由分管局领导、局相关处室和评选专家组成。

  2.评选委员会按照《山西省广播电视局电视剧审查工作办法》(晋广电办〔2021〕59号),自征集工作完成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评选工作。

  3.审议和公示

  评选结果经省广电局党组会议审议后报送省委宣传部,批准后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公布和表彰

  公示无异议,省广电局正式对外公布评选结果。对获奖作品和个人,给予荣誉表彰。

  六、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山西优秀电视剧奖申报表》盖章原件1份。

  2.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盖章复印件1份

  3.参评剧目的播出证明及社会反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原件1份。

  (二)电视剧内容材料

  1.完整播出版视频: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超过1920*1080,视频文件的大小原则上单集不超过1G。文件名称命名为:“《剧名》—第XX集”。

  2.宣传片: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超过1920*1080,文件名称命名为:“《剧名》—宣传片—申报单位”。

  3.海报和剧照:海报限2张(横版、竖版各1张);剧照原则上不超过10张。海报和剧照均采用jpg或pn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应大于1M。

  4.存储介质:移动硬盘或U盘(务必贴注标签,写明参评剧目名称)。每部参评剧目需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内需包含所有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名称命名为:“《剧名》—申报单位”。

  (三)报送方式及期限

  申报材料寄送至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18号;邮编:030001。该材料不予退还,请在邮寄前自行备份。邮寄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9月1日。联系人:张柳;电话:0351-8302039。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评选活动不以任何方式向申报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二)为宣传和推广评选成果,省广电局对参评剧目有媒体展播权。参评剧目的申报单位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附件:山西优秀电视剧奖申报表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gdj.shanxi.gov.cn/gzdt/tzgg/202408/t20240821_9637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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