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首届中国广播电视精品创作大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拟于2024年10月在北京举办首届中国广播电视精品创作大会,以进一步繁荣促进广播电视精品创作。在首届精品创作大会上,将整合原中国纪录片大会成果,汇聚国内纪实资源,设立纪录片系列活动,以更好发挥纪录片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功能,展现纪录片创作新气象、行业新成果、创新新趋势、产业新生态、国际新高度。
二、纪录片提案项目征集
首届中国广播电视精品创作大会期间将举办纪录片提案大会,为优质纪录片项目提供推介、融资、国际合作、宣传、发行等全方位于一体的专业孵化与交易服务,打通纪录片产业链各个环节,促进创意与资本的有效对接,为入选纪录片提案的孵化和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为做好提案大会组织工作,现以公开征集、定向征集的方式,面向国内外纪录片制播机构、国内高校、各大平台、纪录片创作人等广泛征集纪录片提案项目,并联动国内外多个纪录片节展进行定向征集。
本次提案大会征集的项目,组委会将邀请专家进行初评、复评,最终遴选出20个入围项目。入围项目将获得专业辅导,并于首届中国广播电视精品创作大会举办期间参与现场提案“8分钟”路演环节。路演当天,组委会将邀请国内外的投资人、制片人、发行人、播出方等构成的决策人团队,对入围项目进行评审,并与项目主创进行“一对一”对话,为项目提供建议及意见,积极促成项目跟进意向,最终评选出“十佳提案”。
1.征集方向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本次提案大会鼓励以下方向的项目参与: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展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生动实践,全面展示新时代新征程的恢宏气象。
(2)记录新时代、新征程、新奋斗,鲜活、真实、立体展现昂扬奋进的新时代精神风貌,以及新征程上国家事业的重大成就、伟大变革,凸显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战略部署、重大宣传主题的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题材创作。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立足中华文化资源宝库,讲好中华文化故事,彰显中华文化魅力。
(5)围绕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深入落实“中华传统文化记录工程”,扎实推动“记录新时代精品工程”“纪录片对外传播工程”“新时代新北京”纪录片创作计划的精品创作项目。
(6)全面展现新时代中国形象,传达社会万象,彰显时代变迁,聚焦社会现实、人文历史、自然地理、卫生健康、科技创新、科普传播、乡村振兴、美食文化等领域。
(7)以首善标准,深入挖掘北京历史文化底蕴、展现首都时代风貌的优秀纪录片项目。
(8)推动纪录片国际交流合作,反映文明交流互鉴的优秀纪录片项目,支持“中国题材、国际表达”的纪录片创作方向。
2.日程安排
(以组委会实际公布为准)
即日起- 9月22日,提案征集;
9月23日- 26日,初审;
9月27日- 30日,复审;
10月1日- 10日,提案培训;
10月11日,线下提案大会;
10月13日,十佳提案发布(在首届中国广播电视精品创作大会相关活动中进行)。
3.征集要求
(1)报名者须为该项目的版权持有人或版权所有人代表;
(2)申报的提案项目可以是前期阶段具有策划方案和项目创意的项目;处于拍摄或者后期制作阶段的项目;或已经拍摄并制作完成,需要进行推广和宣传发行阶段的项目。已发行项目不可参与。
(3)征案类型:
纪录长片:作品单集时长30分钟以上,集数不超过2集(含2集);
系列短片:作品单集时长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集数3集及以上;
系列长片:作品单集时长30分钟以上,集数3集及以上。
(4)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
4.报名方式
参评项目须扫下方二维码下载《首届中国广播电视精品创作大会纪录片提案报名表》《纪录片提案版权保证书》,填写完成后,发送至邮箱:jilupianSD@163.com,无需缴纳任何报名费用。报名表内容请认真填写核实,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提案资格。
联系人:张新伟
联系电话:13691340604(微信同步)
联系人:潘旭
联系电话:13501169397
5.入围与扶持
(1)入围结果将以邮件的形式正式通知,入围项目将有资格参与组委会组织的提案培训专场。提案大会最终评出“十佳提案”,向获评提案人颁发证书。
(2)由大会组委会邀请纪录片行业制播机构、各大平台等,为获奖提案提供相应的资源扶持。
(3)与国内外其他创投活动互设邀请奖。在其他创投活动中选择符合中国广播电视精品创作大会纪录片提案大会要求的作品进行邀请。被邀请的作品可免初审,直接进入提案大会的复审。
(四)可申报入选北京纪录片重点选题和精品项目库、申报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扶持项目等。
6.版权保证
(一)本单位(或个人)保证提案的版权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含有任何违法、违规、反动、色情、暴力、诽谤等内容。
(二)本单位(或个人)保证提案为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如因提案的版权问题引发任何争议或纠纷,本单位(或个人)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主办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本单位(或个人)保证提案中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作者信息、创作背景、拍摄过程等)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夸大等不实情况。
7.免责声明
组委会有权对入围项目信息进行编辑和公开宣传使用,如涉及保密内容,应向中国广播电视精品创作大会组委会提交书面指定并做说明,否则视为非保密内容。
报名者一经提交报名,即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提案大会各项条款之规定。组委会具有活动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