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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  价  函

时间:2024-09-22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广播电视局  

  询 价 函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微短剧健康繁荣发展,我局拟于8月上旬在张家口市崇礼区承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第三批推荐剧目发布活动。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承办条件的机构报价。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第三批推荐剧目发布。

  2.项目预算:30万元(人民币)。

  3.项目要求:

  (1)撰写发布活动的执行方案,包括活动所需的及前期准备的方案撰写、方案细化、细项执行活动脚本等及活动现场总执行、会务整体的接待服务。

  (2)提供不少于200人的发布活动场地,并负责发布活动现场所需的所有物料提供及设计制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灯光音响设备,重要环节设计制作,LED大屏、麦标、手卡、桌签、流程单等设计制作,活动手册设计、印刷制作等。

  (3)具有不少于25人的项目执行团队,包括导演、主持人、文案策划、设计师、摄影师、剪辑师、服务接待人员、设备控制技术人员等,以确保高质量、有序完成发布活动的所有服务工作。

  (4)提供全流程会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参会人员(预计200人)的签到引导、餐饮保障(3餐)、安全保障、医疗保障、高铁接送站、会务用车等服务。

  (5)能对本次发布活动的线上及线下均提供安全保障措施,并提供应急预案,保障活动的顺利举行。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要求,编制内容详细的报价单,形成服务总报价的询价响应文件,包含项目策划方案、往类似项目完成案例等。

  4.报价函。

  备注:1.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2.所有复印材料均应加盖公章。3.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4.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报名方式及地点

  1.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7月29日17:00。

  2.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00号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南楼23楼2326房间

  3.参与方式:参与报价的机构须按本次询价采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单位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提交,拒绝接受。报名结束后,我局将根据机构报价情况择优确定。           

  附件:报价函.doc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李嘉岭 电话:0311-87116320)

   

  

  


原文链接:http://rta.hebei.gov.cn/view/1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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