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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播电视播音、工程专业职称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27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播电视播音、工程专业职称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员: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现将广播电视播音、工程专业职称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1.参加全省广播电视播音系列正高级职称社会化评审人员;

   2.所属事业单位工程专业正高三级岗参评人员;

   3.所属事业单位工程专业参评且缴费成功的人员。

  以上所有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答辩时间: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

  报到地点: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吉林广电大厦1号门。

  三、答辩携带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务必将答辩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答辩评审纪律要求,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参加答辩人员严格按照答辩时间报到(答辩时间见附件)。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3.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不超过3分钟,总体时间控制在5分钟。

  咨询电话:0431-85816278

  附件:答辩人员名单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gdj.jl.gov.cn/zwgk/tzgg/202409/t20240925_8979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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