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机关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近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爱卫会)印发《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发〔2022〕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机关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可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推荐1个集体或1名个人。总局将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推荐对象中产生至多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作为初审推荐对象。
二、推荐要求
推荐对象应由所在部门或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并由所在部门或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请参照《通知》要求。
三、材料要求
请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推荐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请刻录光盘。推荐材料应于2022年7月26日前报人事司,本阶段需要提交的材料为《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先进集体初审推荐登记表》(附件3)或《先进个人初审推荐登记表》(附件4)和《评选工作联系表》(附件10)。
复审阶段的推荐材料及征求意见的相关要求将在初审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明确责任人,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
联 系 人:王思敏
联系电话:86097711
附件1.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发〔2022〕3号).pdf
附件2.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
附件3.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初审推荐登记表.docx
附件4.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个人初审推荐登记表.docx
附件6.爱卫70周年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初审推荐登记表(模板).docx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事司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