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名称
网络视听节目阅评和内容安全指挥调度室及超高清审看室改造
二、采购需求描述及成果技术要求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于2023年搬迁至副中心办公,为满足业务需求,网络视听节目阅评和内容安全指挥调度室及超高清审看室同步搬迁,在利旧原则基础上,需要对新址房间进行部分改造,其中包括:1.将原调度室设备保护性拆卸,搬至新房间。2.包含投影幕布,投影机,音响系统,电视机及机顶盒等设备及支架的拆卸。3.原调度室设备恢复安装并调试。4.包含投影幕布,投影机,音响系统,电视机及机顶盒等设备及支架的安装、调试。5.补充相关专业线缆及相关配件。6.地面项目:阶梯地台、地毯楼地面。7.天花项目:吊顶顶棚(隔音层)、吊顶顶棚(纤维吸音板面)。8.墙面项目:设备间隔墙、幕布背景墙、隔声墙、墙面装饰板(吸音层)、钢制皮革隔音门(成品厂家定制)、金属门窗拆除、封堵门洞。9.灯具安装、原风机盘管调位拆除再安装、安装配电箱等(具体规格、型号及技术标准详见工程量清单)。维修改造期:30天。
三、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项目预算: 51.86675 万元。(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
拨付方式:财政资金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法人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资质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程序安排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8日。投标单位应于 2022年11月 28日 16 时前递交相应文件(一式三份)至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二期208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招标人,且投标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面拆封。
2.投标人应提交如下文件
(1)营业执照和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比选申请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4)证明投标人信誉、经营状况、技术状况、履约能力等的材料。
(5)以往业绩证明材料,自2019年1月1日起完成的同类项目经验(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报价单(包括明细)
(7)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至少应包括:需求分析、实施方案、实施团队、进度安排等几方面,其中实施团队部分应提供团队人员的相关信息、能力资质和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8)供应商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起)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供应商自认为可提高自身竞争优势的其他证明材料。
3.开标时间和地点
具体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综合事务中心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3.采购单位联系人:栗老师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64081266
附件:1.工程量清单
2.《供应商比选申请表》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综合事务中心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1:网络视听节目阅评和内容安全指挥调度室及超高清审看室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附件2:供应商比选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