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鲁广电字〔2022〕225号)及《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山东省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广电字〔2022〕226号),省广电局组织开展了山东省首批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评审认定工作。近日,省局组织专家对各市、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评出首批省级网络视听产业园区2个、省级网络视听产业基地5个。
评审结果业经省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省广电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反映。电话:0531-51761651。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