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山东广播电视台、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山东影视传媒集团:
为推动新形势下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发基层单位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工作积极性,省局决定对2022年全省基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扬。现就做好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优秀集体
1.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统计反映广播电视行业发展情况,有效服务行业治理和决策。
2.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统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防范和惩治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等统计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工作协同联动机制行动方案》文件精神。
3.重视统计工作,有专门人员负责统计工作,认真执行行业统计报表制度,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并报送年度统计工作总结。
4.在执行统计工作协同联动机制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吸纳统计对象,不断扩充统计范围,提升统计服务,及时反映本辖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发展新情况、新业态。
5.高质量完成统计工作,能够按规定的时限完成统计报表报送任务,数据填报完整、准确率高,数据变动说明条理清晰,纸质版报表签字、盖章、数据说明等材料齐全。
6.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统计业务培训,注重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统计业务学习,致力提升本地区、本单位统计队伍素质。
7.积极开展统计信息服务,及时向各级领导和有关单位提供统计数据和资料。积极主动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统计分析、完成专项统计任务、调查研究等工作。
8.出色完成省局交办的临时性、应急性、特殊性工作任务。
(二)优秀个人
1.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舍小家为大家,深入一线,克服疫情影响,高质量完成各项统计任务。
2.政治素质过硬,作风正派,品德高尚,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得到群众认可。
3.自觉遵守统计法规、统计政令和统计职业道德,坚持依法统计、独立统计,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
4.熟练掌握广播电视行业统计报表制度,熟悉相关统计指标及定义,准确把握统计范围和统计口径,规范操作广播电视统计信息网上直报系统。
5.工作认真细致,扎实做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工作,所负责的统计报表报送及时、数据准确、材料完整。
6.积极主动谋划统计工作,创新统计手段,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新业态,主动沟通对接行业重点企业,积极吸纳统计对象,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7.在广播电视统计工作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含2年)。
二、推荐范围
(一)优秀集体
各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推荐辖区内承担统计数据填报任务的广播电视企事业单位和承担统计数据催报任务的基层广电行政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省级集团、单位负责推荐所属企业及相关部门。
(二)优秀个人
各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推荐市级以下广电行政管理单位、辖区内广播电视企事业单位统计工作人员。省级集团、单位推荐下属单位统计工作人员。
各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省级集团单位统计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均由省局推荐,不占用基层优秀集体、优秀个人推荐名额。
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请各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各集团单位认真填写《2022年全省基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工作优秀集体、优秀个人推荐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纸质版送至省广电局规划财务处。
联系人:许 丽 0531-51761625
孔愫愫 0531-51761559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8577号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附件:1.2022年全省基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工作优秀集体、优秀个人推荐名额.docx
2.2022年全省基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工作优秀集体、优秀个人推荐表.docx
山东省广播电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