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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档案整理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时间:2023-02-10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一、比选项目名称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档案整理项目

  二、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3.采购单位联系人:刘老师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65150422

  三、采购需求描述及成果技术要求

  1.采购需求

  为了加快实现档案资源数字化、档案管理现代化,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信息技术手段,合理降低档案管理成本,努力实现成本效益最大化,要求投标人按照规范标准完成采购单位本次招标的全部数量档案的归档整理和数字化扫描工作。

  2.成果技术要求

  1)投标人需要独立完成采购单位不少于176000页非涉密类日常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著录、校对、扫描、图像处理、装订及挂接工作,及2000册专业档案的排序、编号、建目录索引、上架工作,其中:

  A、影像扫描时,图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像采用双层PDF格式;

  B、扫描后的原始图像需要进行优化处理,使得成品图像清晰、端正。根据档案扫描后的具体情况,要进行如下图像处理:

  (1)图像剪裁、纠偏等:采用自动或手动纠偏功能,调整图像角度。图像偏斜度不超过±2度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2)图像脏点、脏斑、去黑边等: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应遵循保持档案原貌的原则。为了节省存储空间,应对图像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白边。

  (3)字迹洇透:采用字迹锐化的功能,清晰字迹笔画。

  (4)图像深浅不一:采用平衡功能,调整图像深浅一致。

  (5)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信息。

  C、图像数据挂接

  (1)档案扫描完成后,扫描文件以卷(件)为单位进行存储,案卷(件)目录应对应到相应图像文件所在的文件夹;卷内目录应对应到相应页数的图像文件。

  (2)为确保数据挂接的正确性,应确保档案目录数据与档案扫描图像的一一对应,确保加工扫描成果在采购人未来建设的数字档案室管理系统中有效检索和显示。

  (3)确保扫描图像与案卷目录、卷内目录100%挂接正确,并将正确的数据导入到未来建设的数字档案室管理系统中。

  2)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负责档案室数据的采集、创建、贴标签及日常管理;负责接收、管理采购单位各部门上交的档案,对档案进行科学管理、保管,为各部门提供档案日常查阅服务,并负责必要的档案搬运工作;

  3)投标人负责提供档案管理过程中必要的设备和耗材;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档案管理所涉及的服务和物品。

  3.项目实施周期

  自合同约定开始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四、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项目预算:30万元;拨付方式:财政拨款

  (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选程序安排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单位应于2023年2月15日17:00时前递交相应文件(一式三份)至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朝内办公区)705房间,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招标人,且投标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面拆封。

  2.提交文件

  (1)投标文件清单目录;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比选申请表;

  (5)以往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6)报价单(包括明细);

  (7)供应商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8)供应商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供应商自认为可提高自身竞争优势的其他证明材料。

  3.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2月16日14:00(如因不可抗力有调整,根据财务监管要求另行安排)

  (2)地点: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朝内办公区)708会议室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3年2月8日

   附件1:供应商申请比选表附件2:自行采购比选评分表


原文链接:http://gdj.beijing.gov.cn/zwxx/cwxx/zfcg1/202302/t20230208_2913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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