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结合实际,强化协同,上下联动,深挖文化旅游内涵,推动资源整合开发,丰富旅游场景,不断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助力全市经济运行一季度良好开局全年整体好转,推动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政策措施细则如下:
一、强化服务,助力旅游企业发展
积极推进旅行社使用保险代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继续实施按100%比例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稳定旅游市场主体,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
(一)积极推进旅行社使用保险代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1.政策依据。《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银保监局关于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津文旅市〔2022〕4号)
2.投保程序
(1)旅行社投保。旅行社可在参与试点工作的保险机构进行投保。
(2)置换质保金。已按照现金方式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可在办理完投保手续、取得质保金保险单后,向所在区文化和旅游局提交申请,符合要求的,凭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出具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向银行提取质保金。
(3)上传凭证。旅行社使用质保金保险的,应在收到保险单后,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传保险单替换质保金存单。新设立旅行社应在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规定期限内,直接办理投保并将保险单扫描上传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4)保单退保及保额变更。旅行社涉及注销、增减分社、依法变更保额,向承保机构提交申请时,应提供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相关书面证明,承保机构依法予以办理。
3.政策期限。持续进行至试点工作结束或国家出台有关新政策为止 。
(二)继续实施按100%比例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
1.政策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文旅发电〔2023〕42号)
2.办理程序
(1)旅行社向所在区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请。
(2)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信息,上报市文化和旅游局。
(3)市文化和旅游局通知保证金存储银行做好暂退工作。
(4)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指导和督促旅行社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完成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
3.政策期限。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文件要求,此项政策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
(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二、深度开发旅游产品,编制旅游线路
整合各区文旅资源,挖掘新晋网红景点,持续不断推出不同主题的系列天津精品旅游线路。针对周末游和“过夜游”团队旅游需要,高质量打造一批“新春逛津城”文化和旅游精品线路,推出“可以阅读的五大道,一张中西合璧的说明书”、“古文化街里的时光造影”、“藏在意式风情区的似水年华”“天津文化中心——博古观今的城市会客厅”、“杨柳青古镇里的运河风华”、“漫步解放北路,转角遇到旧时光”6条城市微线路和16个区36条精品旅游线路,扩大旅游产品供给,为游客旅游提供丰富多元的出游选择,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详见附表:“新春逛津城”天津旅游线路)。
三、举办特色活动,打造旅游场景
联合携程、抖音等国内知名企业,并会同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各主要旅游景区根据不同季节特点,以“喜迎新春,津年大吉”“春风十里,我在天津等你”“夏日倾心,独爱天津”“天长地久,津秋常走走”“冬日暖阳,津味绵长”等为主题策划推出了五大道海棠花节、海河水幕灯光秀、蓟州冰雪嘉年华、“鼓楼津声”跨年活动等185项丰富多彩的线下场景活动,吸引游客不同的时节均可来津旅游消费,做到“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节庆,季季都精彩”。一季度重点以迎庆新年和春日赏花为主题,共举办旅游场景活动108项,充分展示文旅形象,打造特色旅游场景,推动文商旅融合发展。(详见附表:2023年一季度旅游活动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