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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变】广播电视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时间:2022-08-17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导读: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取得历史性成就。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重要时间点,国家广电智库组织撰写【十年·变】专题文章,从各个侧面,观察和分析十年来行业变革发展的历程与成就,展望趋势和前景,展现全行业踔厉奋发、创造更好未来的坚定信心和实际行动。今天刊发第二篇《广播电视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对广播电视法治建设和行业治理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引领广播电视法律体系建设实现历史性变革,治理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以良法善治有力支撑、服务和保障了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新征程广播电视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奠定坚实基础。

  一、新时代广播电视法治建设实现历史性变革

  这十年,广播电视业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聚焦行业实践和立法需求,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律制度体系,加快健全系统完备、相互衔接、管用可行的治理体系,广播电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得到质的提升。新时代广播电视法治建设历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夯基垒台期(2015年以前)。2014年,广电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启动《广播电视法》立法,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行业重要法律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制修订工作。《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两部行政法规修订实施,多个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得到修改,有力提升了阵地管理法治化水平。这一时期,以上星频道结构化管理与电视剧、综艺娱乐类重点类型节目管理调控为重点,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管理创新文件,推动上星频道节目整体布局不断优化,电视剧治理能力和制作水平大幅提升,引进节目、广告节目管理有序规范,“倡优抑劣”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立柱架梁期(2016年-2020年)。2016年,《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颁布,广电行业法律体系从无到有取得历史性突破。2020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为广电行业提供了更有力的权益保障。这一时期,《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一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得到制修订,不断完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有关制度规定。多省也相继制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等数十部地方法规,形成中央和地方紧密衔接、立法与实践相互促进的法治工作格局。与此同时,主管部门持续实施“管理优化”工程,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健全节目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管理机制,完善网络视听内容管理体系,引导优秀文艺作品创作传播,推动了视听内容产业多元化发展。

  初步定型期(2021年至今)。2021年,行业基本法《广播电视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广播电视法草案被国务院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标志着我国广播电视法律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主管部门还积极配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多部涉广电业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工作,广播电视法规政策体系和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广播电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加快推进,进一步强化对突出问题、综合业务、融合业态的精准化生态化治理,努力把广播电视台办成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管住用好网络视听平台,有效提升了广播电视电视和视听平台的媒体格调和文化品位,行业管理从管一隅向管一域、管脚下向管行业转变。

  二、新时代广播电视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一)广播电视法律体系基本成型

  这十年,广播电视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立法执法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形成了以数部基础性法律、6部行政规章、44部部门规章和300多件规范性文件组成的广播电视“四梁八柱”法律体系,从播出机构和平台管理、内容管理、人员管理、传播秩序管理、新业态新技术新应用管理等全方位各环节进行规范,特别是广播电视既有法律法规延伸适用到网络空间,网络视听监管规制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广电行政部门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健全管理、服务、保障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创新普法宣传载体与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广播电视工作法治化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

  (二)广播电视治理体系加快成熟

  这十年,广播电视业坚持把党管媒体要求落实到机构、内容、人员、产品、市场管理各方面,把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覆盖渗透到制作传播经营各领域,从“小切口”入手,出台一系列被社会称为“限娱令”“限歌令”“禁奢令”“限童令”“限广令”“禁丑令”等治理举措,补齐监管漏洞和短板,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行业治理取得历史性进步。

  第一,内容全周期管理机制逐步健全,良好制播秩序不断巩固。

  在前端加强节目规划引导和播出宏观调控,赋能精品创作生产。健全重大选题节目创作的组织化管理和评优推优机制,提升重点主题创作内容管理引导能力。完善广播电视节目和重点网络影视节目备案管理制度,遏制行业在选题策划和申报备案过程中的不良风气。加强节目编播宏观调控,对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节目按相同的标准尺度进行调控管理,使主流价值充盈视听空间。

  在中端加强审核管控,确保好作品进入好时段好平台。从传播这一重要环节入手强化播前审核和评议把关,强化网络视听编播计划执行,使上星频道节目编排方式及组合结构更加合理,实现公益属性节目比例不低于30%,主旋律题材电视剧黄金时间播出占比达50%,网站新上线节目现实题材作品占比达60%,确保主流题材播出主导地位。

  在末端加强监听监看查处,健全科学节目评价体系。视听节目日常监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及时叫停下架一些信息有害、导向错误、格调低下的视听节目。积极推进科学合理的节目综合评价体系建设,2018年建成的“中国视听大数据”系统(CVB)已汇聚2亿多用户的收视数据,从根本上破解多年困扰行业的收视管理难题。

  第二,网络视听一个标准一体管理不断深化,从“管得住”向“用得好”迈进。

  主管部门“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把网上网下“同一导向、同一标准、同一尺度”原则要求转化为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网络视听节目宏观管理体制和协同管理机制渐趋成熟。完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持证准入和备案制度,把所有视听平台和所有视听业务都纳入管理范围。按照“谁办网谁负责”原则,对网络视听节目实行先审后播、自审自播制度,建立完善以总编辑负责制为核心的平台内容管理制度,创建了网络自制视听节目审播管理新机制。出台网络视听节目系列管理规定,加强重点网络影视节目规划建设和备案管理,构建起包括网上原创节目、引进节目、网络直播节目、社交平台节目、微短剧短视频在内的网络视听全内容管理体系。引导和促进IPTV及互联网电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推动IPTV、互联网电视成为中国电视主流观看方式。创新推进“首页首屏首条”“短视频首推”工程,强化党的创新理论宣传和主题网络影视节目创作引导,使网络视听成为主流舆论宣传主平台、生力军。

  第三,行业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完善,规范化精准化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治理机制更加成熟。分工明确、系统配合的广播电视协同监管体制机制不断成熟完善,管理部门政策制定与实施的联合联动更加绵密,联合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和“净网”“清朗”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对行业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广播电视指挥调度、内容审查、准入退出、监测监管和预警应急安全播出保障联动机制更加完善,有效保障了安全播出和信息安全管理。

  综合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坚持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持续进行违规设台用频、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等专项整治,开展养生类节目、医疗药品广告、网络综艺节目、短视频非法剪辑拼接等内容专项治理,对泛娱乐化、追星炒星、天价片酬、唯收视率点击率、违法失德人员等行业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有力维护了广播电视市场秩序和内容传播覆盖秩序。

  三、新征程推进广播电视法治建设的思考

  面向新时代新征程,广播电视面临的形势更复杂、挑战更严峻,更需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管用和成熟定型,为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法治和治理支撑。

  以高质量法制保障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全过程,将行业行之有效的实践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制度机制,加快完善《广播电视法》以及相关配套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促进中央政策、法律法规与行业治理融通结合,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时性、操作性,完善网台同标的一体化管理规制体系,在守正创新中推动广播电视制度体系加快成熟稳定。

  以高效能治理服务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和深化影视行业综合改革部署,顺应未来电视发展趋势,进一步创新监管理念、方法、手段,深化广播电视全周期管理制度,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多主体参与、多手段结合的网络视听综合治理体系,优化广播电视节目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加快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的现代化监测监管体系,巩固视听内容生产传播秩序向上向好态势,营造清朗视听文艺空间,推动广播电视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新时代十年成就来之不易,新征程更需努力。广播电视业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职责使命,心怀“国之大者”,以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和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作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 执笔人:陈林)


原文链接:http://jsgd.jiangsu.gov.cn/art/2022/8/16/art_69985_10578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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