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9项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丰富非遗旅游产品供给,支持将非遗项目与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等结合,举办各类非遗宣传展销活动;鼓励将非遗及相关元素有机融入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游客服务中心等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鼓励旅游民宿与非遗资源有效对接,建设一批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魅力的旅游民宿;支持旅行社等旅游企业推出一批满足游客需求、具有鲜明非遗特色的旅游线路等。
《实施意见》明确,通过举办“非遗美食节”等活动,让游客体验当地居民生活方式;支持省级非遗创意基地、非遗旅游体验基地以及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省级示范项目与旅游景区加强合作交流,积极开发非遗文创产品,丰富旅游商品内涵;举办江苏旅游文创商品大赛。
《实施意见》还提出,鼓励在景区、度假区等区域建立非遗工坊、展示馆(厅)、传承体验所(点)、传承人工作室;支持地方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中选择合适的非遗项目进入旅游空间;同时,依托地方资源优势,打造一批以非遗产业、非遗旅游、非遗演艺为特色的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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