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换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相关事宜的通知》(闽广〔2022〕285号)要求,经持证节目制作机构申请、设区市文旅(广电)局初核、省局审核,现将2023年3月第一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换发审核情况予以通报(详见附表,共134家)。其中,福建东南卫星传媒有限公司等127家持证机构审核合格,同意其换发申请;归艺影视文化(厦门)有限公司等7家持证机构因许可周期内无任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相关业绩,审核不合格,其换发申请不予通过。另,持证节目制作机构许可有效期到期后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换证申请的(以管理部门收件时间为准),其许可自动失效。
附件:2023年3月第一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换发审核情况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3月20日
(联系人:传媒机构管理处周艺芳,联系电话:88116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