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演艺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演艺人才 > 正文

国家支持高清超高清机顶盒以旧换新!国家发展改革委、广电总局等部门发布实施方案

时间:2024-06-06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制定了《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提出要实施高清超高清设备更新提升行动。

  方案要求,要提升超高清频道制播和传输覆盖能力。推动部分有条件的省份和副省级城市开办4K超高清频道并争取全国覆盖,建设4K超高清采集拍摄系统、后期制作系统、媒资系统、播出系统、传输分发系统等,快速形成超高清频道的规模化服务供给效应,带动内容生产、设备制造、网络传输覆盖和终端呈现等超高清全产业链优化升级贯通,促进相关设备应用推广。鼓励加快高清超高清电视机、电视机顶盒推广普及和智能化更新迭代。

  方案要求,要加快内容制播传输发射设备升级。加快淘汰超期服役老旧设备设施,妥善化解安全播出风险,提高安全播出保障能力。鼓励电视台、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输机构、网络视听平台等,加快制播传输发射设备设施更新换代和系统升级改造,提升优质视听内容供给和传输覆盖能力。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社会〔2024〕7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电影主管部门、广播电视局、文物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我们研究制定了《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电影局

  广电总局

  国家文物局

  2024年5月21日

  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事业产业协调发力,对于产业领域,主要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对于公共服务领域,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坚持设备水平与服务水平同步提升,统筹设备更新和体制机制完善、配套资源投入,切实让人民群众对设备更新成果可感可知。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更换年久失修的设备,严防债务风险,并确保可持续应用。力争到2027年,引导推动全国文化和旅游领域更新一批设施设备,保持相关投资规模持续稳定增长,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观光游览设施更新提升行动。

  1.更新升级游客运载设备。推动重点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公共文化场馆等场所内的索道缆车、电梯等运载设备更新升级,淘汰运载容量不能满足需求、维修维保频次高、超长期服役的老旧设备,提升游客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

  2.更新升级旅游观光设备。推动重点旅游景区陆上、水上及空中旅游观光设备升级,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低能耗的先进设备,包括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房车自驾车营地设施,冰雪旅游设备,观光游轮、旅游观光船、快艇、低空飞行器等。

  (二)实施游乐设施更新提升行动。

  3.更新升级游乐设施。推动游乐园、城市公园等场所更新一批高可靠性的先进游乐设备,提升设施安全运营水平。推动游戏游艺设备更新升级,促进科技含量高、能效等级高、沉浸式体验感好的设备使用,更好满足消费者文化娱乐需求。

  (三)实施演艺设备更新提升行动。

  4.更新升级演艺设备。推动文艺演出和旅游演艺等场所舞台灯光、音响、显示、机械、特效等设备及相应控制系统设备更新,鼓励相关演出单位更新一批安全性高、舞台效果优秀、稳定性强、能效等级高的设备,更好满足舞台内容创作展示需要和观众观演需求。

  (四)实施智慧文旅改造提升行动。

  5.更新升级智能管理服务设备。推动重点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更新导视导览、展览展陈展示、查询阅览传播、游客读者服务等智慧服务设备,以及门禁闸机、应急广播、巡检监控等智慧管理设备,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

  6.更新升级沉浸式体验设备。推动优质文旅企事业单位更新数字投影设备、智能文化设备、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等,打造沉浸式、智能化新产品新内容新场景,培育新型业态,推动传统业态转型升级。

  (五)实施文物保护利用能力提升行动。

  7.加快替换博物馆老旧设备。推动博物馆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超期服役设备,迭代升级珍贵文物无酸纸囊匣等包装设施、文物密集储存柜、恒温低反玻璃展柜等。推动中央空调、恒温恒湿设备等更新改造,推广应用能效二级及以上的节能设备。

  8.更新升级文物勘察、科研和展示设备。推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重点科研基地及联合工作站、重点考古机构、重要石窟寺保护机构等单位,对展陈展示设施设备、大型实验室设备、考古方舱、现场平台等进行更新升级。建设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试验平台,更新配备大位移作动器、加速老化装置等。推动国家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设备配置和更新。

  (六)实施电影产业高新促进行动。

  9.推动电影拍摄水平提质升级。推动重点电影基地(园区)硬件设施更新改造,探索制定高新技术格式电影标准化摄制技术与工艺流程。鼓励电影摄制相关企业和设备租赁公司升级符合高新技术格式要求的摄影器材、灯具、存储器等装备。

  10.提高电影制作整体水平。鼓励在电影视觉效果和后期制作中运用人工智能、虚拟拍摄、虚拟预演等新技术新装备。推动电影后期制作设备体系的升级改造,实现高新技术化和标准化。推动建立和升级云制作平台、云数据中心,夯实行业通用制作技术和算力底座。

  11.推进电影放映技术自主创新。推广新一代影院装备系统,大规模实施影院LED屏放映系统更新计划,做强自主知识产权影院装备品牌,重塑电影放映业务形态,为观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丰富的电影消费服务。鼓励农村、学校、社区等公益放映设备升级换代,提升电影公共服务质量水平。

  (七)实施高清超高清设备更新提升行动。

  12.提升超高清频道制播和传输覆盖能力。推动部分有条件的省份和副省级城市开办4K超高清频道并争取全国覆盖,建设4K超高清采集拍摄系统、后期制作系统、媒资系统、播出系统、传输分发系统等,快速形成超高清频道的规模化服务供给效应,带动内容生产、设备制造、网络传输覆盖和终端呈现等超高清全产业链优化升级贯通,促进相关设备应用推广。鼓励加快高清超高清电视机、电视机顶盒推广普及和智能化更新迭代。

  13.加快内容制播传输发射设备升级。加快淘汰超期服役老旧设备设施,妥善化解安全播出风险,提高安全播出保障能力。鼓励电视台、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输机构、网络视听平台等,加快制播传输发射设备设施更新换代和系统升级改造,提升优质视听内容供给和传输覆盖能力。

  (八)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行动。

  14.更新升级保护管理和监测设备。依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建筑,推动消防、展示等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强节能技术应用,提升超低能耗设备配置,实现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绿色化运维。更新视频监控、无人机、物联感知等相关传感设备的布设和应用,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推广,提升智慧管理和运维水平。推动超声波检测仪、应力波检测仪、红外热像仪等无损检测设备更新完善,提高历史建筑的安全监测和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发挥资金合力。各地要统筹多渠道资金,给予积极支持。鼓励文化和旅游领域企事业单位运用自有资金积极进行设备更新,提高服务质量。将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范围。引导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强对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的支持。

  (二)强化标准引领。围绕文化和旅游、电影电视、展览展示等重点领域,结合行业实际制修订一批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标准做好衔接,通过科学完善的标准体系,引导相关企事业单位对标先进标准实施设备更新。做好废旧设备回收利用,避免造成浪费。

  (三)加强要素保障。加强相关项目用地用能、人才队伍、技术支持等要素资源保障。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项目,适当简化前期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

  (四)完善实施机制。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政策解读,建立重点项目库,共同推进本地区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原文链接:http://jsgd.jiangsu.gov.cn/art/2024/6/6/art_69985_1126459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从“江苏做法”看中国乡村需要什么样的智慧广电?

下一篇:短剧不“微”力:短剧赋能,广电布局新赛道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演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农商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演艺法治网 y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