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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省2022年度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1-06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网站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东广播电视台,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我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健康繁荣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现决定开展我省2022年度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对象和实施单位

  (一)评价考核对象(被评价考核企业):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国有全资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事业单位。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工作部署,今年将全面开展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考核周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2022年1月1日前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我省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都需要参加2022年度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详见附件2)。

  (二)评价考核实施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主办单位为国有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实施单位。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为本辖区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实施单位,省属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主办单位为其隶属的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实施单位,广东广播电视台为其隶属的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实施单位。

  二、评价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评价考核内容: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印发的《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规定内容,主要考核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作品创作生产,受众反应和社会影响,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二)评价考核评分标准: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作品创作生产20分、受众反应和社会影响60分、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20分(详见附件1)。

  (三)评价考核等次标准:评价考核结果根据评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等次,得分75分(含)至90分为良好等次,得分60分(含)至75分为合格等次,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三、评价考核程序步骤和时间结点

  (一)部署任务。省广播电视局部署全省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评价考核实施单位向所属或辖区内被评价考核企业转发通知,部署评价考核工作,2023年1月10日前完成。

  (二)企业自评。被评价考核企业组织自评,并向评价考核实施单位上报自评报告和提交佐证材料,2023年2月10日前完成。

  (三)实施单位复审。评价考核实施单位对所属或辖区内被评价考核企业进行审核复评,并向省广播电视局上报评价考核工作情况,2023年2月28前完成。

  (四)评价考核结果公示。省广播电视局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全省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结果,2022年3月中旬前完成。

  (五)评价考核结果通报和上报。省广播电视局通报全省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结果,并向国家广电总局和省委宣传部上报评价考核情况,2022年3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评价考核实施单位和被评价考核企业,要充分认识进行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评价考核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使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成为检验国有广播电视制作经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试金石”,成为推动国有广播电视制作经营企业发展的“助推器”。

  二要精心组织。评价考核工作要依据上级考评办法和工作要求严密组织实施。被评价考核企业,要如实自评企业社会效益实际情况,按要求撰写自评报告,搜集佐证材料,自评工作不得弄虚作假,自评报告必须真实可信,自评分数必须实事求是,佐证材料必须完整可靠。评价考核实施单位要对被评价考核企业的自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以书面审核与实地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对被评价考核企业上报的自评结果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复评,并给出相应的评价考核意见。评价考核实施单位要对被评价考核企业的自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企业的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复评,提出相应的评价考核意见。

  三要按时上报。被评价考核企业和评价考核实施单位要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组织自评和审核复评,按时向省广播电视局上报评价考核结果和相关工作报告,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总局部署的工作任务。

  附件:2022年度广东省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标准及评分表.docx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12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gbdsj.gd.gov.cn/zxzx/tzgg/content/post_4071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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