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教育电视台:
为充分发挥优秀少儿节目引导示范作用,进一步鼓励少儿节目精品创作,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优秀少儿节目扶持项目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6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1年度优秀少儿节目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参评项目须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播出的少儿节目,申报时须标明具体节目名称,不得以栏目名称申报。
2.山东广播电视台可报送少儿广播节目、少儿电视节目各2个,山东教育电视台可报送少儿电视节目1个,各市可报送少儿广播节目、少儿电视节目各1个。
3.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格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连续三期节目MP3格式音频文件或MP4视频文件(分辨率高于480P)。三期节目和申报表格电子版存储在1个U盘内。
请各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和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教育电视台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于3月10日前将参评资料报送省局宣传管理处。
联系人:杨杰,电话:0531—51761635、18653199556,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8577号。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优秀少儿节目扶持项目的通知
http://www.nrta.gov.cn/art/2022/2/25/art_113_59638.html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3月1日